濮阳市出台促进就业新政策五项措施力促再就业

admin 546 2022-12-10


濮阳市出台促进就业新政策五项措施力促再就业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市政府下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现行就业扶持政策进行了扩展、延续、完善和充实,是濮阳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是明确了新老政策的衔接问题。文件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2008年年底之前经批准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到期的可继续执行,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开始将停发再就业优惠证,改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人员可凭该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二是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小额贷款政策,小额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四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对零就业家庭实施重点帮抚;对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退休。五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申请等就业服务。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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