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四项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办法即将出台

admin 538 2022-12-12


许昌市四项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办法即将出台

社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金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该市即将出台这四项专项资金的监管办法。在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这四个监管办法时,市长李亚明确要求,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把党和政府的保障政策落实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会议听取了《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许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许昌市土地储备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的汇报,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

李亚指出,社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金等专项资金是经济建设的“催化剂”,是百姓生活的“命根子”,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是规避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迫切需要,是前移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监管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专项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类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我们要认真汲取外地的经验教训,防微杜渐,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把党和政府的保障政策落实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

李亚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各基金征管机构要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衡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管钱,确保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要按照工作流程设置岗位、按照岗位划分职责、按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使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到岗到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基金征管人员照章办事、遵纪守法,不破思想道德底线、不越党纪国法红线、不碰基金监管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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