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启动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7月3日,笔者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为更好地发挥和运用社保法对于职工参保缴费的作用,我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市劳动监察支队养老保险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没有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规定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按规定处以罚款。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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