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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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咨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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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12-21 |
内容 | 您好!本人于2021年10月15日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是2021年5月23日,证书取得时间是2021年10月15日),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申请补贴被驳回。驳回意见是不满足办理条件,根据文件要求自2020年12月31日后专业技术类证书享受职业技能提升的政策后不再执行。想请问,这个补贴政策是不再执行了吗?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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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专技类”领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 根据“豫人社办〔2020〕44号”和“人社厅发〔2021〕1号”文件,“基金结余较少的统筹地区,要适时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优先保障保生活支出”的要求。在统筹地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地区可自行确定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的政策,优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暂停在职人员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政策,将有限的基金集中用于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失业补助金等“保生活”失业保险待遇。 希望上述解释可以帮到您,具体政策实施情况可咨询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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