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admin 558 2022-12-22


咨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12-21
内容  您好!本人于2021年10月15日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是2021年5月23日,证书取得时间是2021年10月15日),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申请补贴被驳回。驳回意见是不满足办理条件,根据文件要求自2020年12月31日后专业技术类证书享受职业技能提升的政策后不再执行。想请问,这个补贴政策是不再执行了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12-21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专技类”领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

  根据“豫人社办〔2020〕44号”和“人社厅发〔2021〕1号”文件,“基金结余较少的统筹地区,要适时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优先保障保生活支出”的要求。在统筹地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地区可自行确定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的政策,优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暂停在职人员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政策,将有限的基金集中用于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失业补助金等“保生活”失业保险待遇。

  希望上述解释可以帮到您,具体政策实施情况可咨询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如有其他问题,也可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上一篇:许昌市市长刘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工作
下一篇:焦作:受灾的民营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