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

admin 474 2022-12-24


济源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

近日,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及新增危房处置工作。

《通知》从目标任务、改造标准、智能管理、强化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部署,确保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为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目标任务,《通知》明确,除了确保4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后住房安全,还要做好新增危房处置工作。当房屋随着时间推移、使用强度、恶劣天气等影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时,按照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原则,及时列入改造台账,实施改造。

关于改造标准,《通知》强调,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质量要求,改造后的住房应建筑面积适当、基本功能齐全,要有相应的加固措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满足抗震要求,达到入住要求。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关于改造方式,《通知》要求,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鼓励通过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解决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关于补助标准,《通知》明确,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仍延续2018年标准。凡危房重建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在享受政策基础上,每平方米另增加补助100元。

《通知》要求,各镇和住建、财政金融、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要对照任务,科学组织,倒排工期,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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