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开封市将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admin 599 2022-12-26


2021年1月1日起 开封市将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0年12月29日,开封市政府印发《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起步阶段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筹资水平,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征收和扣缴,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年以上,且已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的参保人,经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规范诊疗且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按规定可享受待遇的失能人员,选择机构护理的报销比例为65%,最多每报销报1900元,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的报销比例为75%,最多每月报销1500元,选择居家自主护理的每月补贴900元。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剧,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20年9月,被称作“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围,开封市成为我省***入选城市。为做好试点工作,开封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高建军为组长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医保局抽调了一批专业知识熟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长期护理保险课题组”,研究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先后赴上海、青岛、南通、成都等***批试点城市学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可行性调研分析,对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失能状况及护理产业发展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论证,并与卫健和民政等部门联合,摸清本地护理服务供给情况。初步构建了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文件框架,多次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确定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保障、经办模式、失能评定等相关要素,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政策和配套政策落地实施,将让更多失能家庭从中受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出彩开封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做出医保系统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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