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admin 481 2022-12-28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基层党员干部要执行六条规定

《实施意见》将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放在首位,强调切实端正思想作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六条规定:一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二要关心群众、依法办事,严禁作风粗暴、滥用警力;三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四要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严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五要遵纪守法、倡导文明,严禁参与赌博、涉黑涉黄;六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严禁封建迷信、婚丧大办。

杜绝“决策一言堂”现象

在制度建设上,《实施意见》强调,全省乡镇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现象。村级决定重大事项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要健全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审批、监督制度,尤其要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村组不准招待党和***机关工作人员。

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确定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严查案件防“坑农”

《实施意见》指出,要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等等。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非法征用、占用农村土地的违法犯罪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害农、坑农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和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 (记者郭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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