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出台六项措施 完善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

admin 502 2022-12-28


焦作市出台六项措施 完善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

1月9日下午,焦作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有关意见。市委书记路国贤在会上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为其送温暖、送岗位、送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出席会议。

近年来,焦作市大力推动民生改善工作,突出劳动保障和就业再就业重点工作,其中,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全省实现“六个率先”:率先在全省启动“4050”工程,率先在全市157个街道社区建成劳动保障工作所、站实现重心前移,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和信息共享,率先在全省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率先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联网”的再就业服务体系,率先在全省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机制。在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方面,焦作市积极筹集资金,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截***2009年年底,全市累计安置就业人员6.5万多人次。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安置,2009年公益性岗位在岗5491人,发放社保补贴1217.2万元,岗位补贴1791.57万元。

会上,焦作市财政、民政、企业发展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进行了讨论,并制定六条措施,于当日下发各县市区、各部门执行。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在全市5504个公益岗位的基础上再增加1500个,其中市本级500个;在市本级已投入6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是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政策期满仍未能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再延长1年。对距离退休不足5年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可享受***退休。

三是加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力度,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享受财政补贴3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四是扶持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帮助推荐项目,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培训人数在2009年培训1.1万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5万人。

五是财政再拿出2000万元,对享受完失业保险金仍未实现就业困难群众、南水北调征迁困难群众、残疾困难家庭、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在春节时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是加大适合“4050”就业困难人员劳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布力度,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招聘活动,帮助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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