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先全省

admin 753 2022-12-28


新乡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先全省

近年来,新乡市把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作为体现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先后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6.8万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亿元,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6万人。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全省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受到中央再就业督查组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新乡市采取政府购买与挖潜开发相结合的办法,对有能力安排“4050”人员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下达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硬性指标,先后安置“4050”人员1000余名;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先后分批招录大龄就业困难人员6698名,在每个社区组成了“社区服务队”,从事社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协助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河务管理、城管、技工学校等部门,先后开发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河务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城市督查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1037个,重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单亲家庭、夫妻双下岗、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既安置了“4050”人员再就业,又解决了职能部门力量不足的问题,实现了用人单位、职工本人和政府“三满意”。目前,根据公安部门的工作需要,近期将面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招收暂住人口租赁房屋协管员420名。

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困难群体再就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作为做好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重点,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文件,标志着我市就业困难群体的托底安置机制和就业援助制度已逐步健全完善,并沿着健康的轨道向纵深发展。为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连续3年调整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将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38.51元提高到211.28元;社区服务队及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岗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元提高到357.76元;交通、治安协管员及河务管理员的岗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482.62元提高到650.84元。仅2006年以来,为11.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12933万元、岗位补贴5324万元。

创新援助方法,关爱困难群体再就业。该市劳动部门及时开通了全国首条“4050”再就业援助热线,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累计接听求援电话6000多人次,对下岗失业人员所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和咨询的政策进行分类登记,逐一进行反馈落实;印发了“便民服务卡”,专门用于咨询再就业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再就业培训、再就业前职业指导、再就业岗位援助、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真正实现了“一卡在手,爱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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