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商丘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新标准发放

admin 811 2022-12-29


7月起商丘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新标准发放

7月5日,记者从商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部分正在有序补发,目前,1月***5月份上调部分已全部补发到位,惠及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近22万人。

6月3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增幅为4.5%。

据了解,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迎来的第17次上调,也是自2016年以来,我省连续第6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执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体现了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根据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挂钩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以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截***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增加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的增加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适当倾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和照顾。这一调整办法在实现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能够适当调整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后,商丘市社保部门积极落实、迅速执行。此次调整共惠及商丘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近22万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4.3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6万名。目前,今年1月***5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上调部分已全部补发到位,6月份上调部分正在有序补发。从7月起,商丘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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