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始认定

admin 471 2023-01-16


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始认定

12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可到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申报2018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据悉,此次认定主要围绕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8+7”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五大新动能”“六大新引擎”企业以及2018年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前期通过专家论证的企业和单位,认定数量20家左右。

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沧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依托单位是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必须与一家以上技术应用企业联合共建,共建企业应该是该领域的龙头企业。依托单位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或

专有技术,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具备组织和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能有效整合相关创新资源。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方面的支持,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技术创新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技术创新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技术创新中心的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运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联合共建的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其中,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必须占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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