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违法用地及违法采矿整改工作出重拳

admin 426 2023-02-13


我市违法用地及违法采矿整改工作出重拳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于近日印发《保定市聚焦目标任务强化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强化全市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改工作,落实“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

社会影响恶劣、查处整改不力将被约谈

办法要求,发生违法用地、违法采矿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媒体、公众反映强烈的;辖区新增违法用地、违法采矿频发,发现查处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市级以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治专项行动或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中,阶段目标任务整改进展缓慢的;市级以上督办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案件查处整改不力的;上级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其他情形,都将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约谈。

逾期仍未整改到位、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将被限批

办法指出,被约谈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案件查处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级以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治专项行动或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中,阶段目标任务剩余未整改问题突出的;上级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其他情形,将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行限批,并扣减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将被问责

办法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情节严重的;限批后整改工作缓慢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上级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其他情形,将对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

此外,办法明确,对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通报表扬,并在用地规模和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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