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主城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admin 370 2023-02-17


我市开展主城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为5月1日***10月31日,范围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

本网讯(记者马思稳,通讯员霍文凯)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解决影响城市道路通行的突出问题,打造安全、通畅、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我市于5月1日***10月31日在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联合开展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据悉,此次交通环境治理行动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整治重点为: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乱鸣笛、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机动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通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擅自改变车辆参数(加装篷伞)等违法行为。两轮、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电动、燃油四轮代步车(老年代步车)不按规定通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位、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重点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重点整治路缘石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出租车抢道、随意变道、停车揽客、不主动打表、不系安全带、大声喧哗、招揽乘客、占用公交车道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景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导游拦车揽客、私设停车位等其他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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