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admin 509 2023-03-06


山海关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自2020年4月24日***10月24日,山海关公安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向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确保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和游客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亮剑2020”打击工作重点为: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文物犯罪;多发性传统侵财违法犯罪;组织妇女出境卖淫犯罪;黄赌毒犯罪,跨境赌博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涉医涉校犯罪;打孔盗油犯罪;假公文、假证件、假印章犯罪等。

1、严厉打击以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黑客攻击破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利用信息网络有组织发帖、删帖、非法推广等“网络水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网络涉爆犯罪、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涉网黑恶势力、网络黑色产业等涉网犯罪。

2、严厉打击以下涉毒违法犯罪:制毒和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犯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犯罪、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网络贩毒;零包贩毒犯罪;吸毒类违法行为等。

3严厉打击以下涉食、药品、环境违法犯罪:肉制品、保健食品、酒水饮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违反非洲猪瘟防控有关规定,经营疫区生猪及产品、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饲养屠宰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打药注水增重以及销售疫区冻肉等肉制品犯罪;在生产减肥、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降血压、壮阳等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并销售及利用会销、传销形式从事欺诈等犯罪;“地沟油”犯罪;假冒名烟名酒饮品犯罪;食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虚假宣传犯罪;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犯罪。

4、严厉打击以下医药领域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口罩、防护服、病毒检测试剂等假劣涉疫情防护物资、药品、医疗器械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生物血液制品类犯罪;制售假劣降压、降糖、降脂、抗癌、心血管、风湿骨病等慢性病类药品犯罪;制售美白、除皱、溶脂等假美容针剂类药品、医疗器械犯罪;美容机构医疗诈骗、医药购销领域非法经营药品、骗取医保资金犯罪;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犯罪。

5、严厉打击以下几类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的危害农资安全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的玉米、蔬菜种子等;有效成分不达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复混肥冒充复合肥,非法套牌侵权的肥料等;生产含有***明令禁止成分的农药,套用知名品牌的假劣农药;非法制售违禁兽用药品,制售假劣兽用疫苗。

6、严厉打击以下破坏环境类违法犯罪:非法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涉气犯罪;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土犯罪;向水流域偷排偷放危险废物等涉水犯罪。

“亮剑2020”整治工作重点为: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

深入排查整治涉枪涉爆等危爆单位安全隐患;出租房屋安全隐患;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寄递物流渠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社会治安混乱地区。

深入推进网上违法信息清理整治;积极开展违规采集公民个人信息APP整治;深入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全力配合整顿违法违规的网络平台、接入服务商和信息服务商。

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加强群防群治。

深入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治安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派出所工作和特巡警队建设。

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五进”活动,提升掌握社情民意、防控风险隐患、维护辖区平安的能力。

山海关公安分局将聚力强使命担当与攻坚克难,聚焦影响辖区稳定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亮剑出击,严厉打击整治违法犯罪零容忍,全力维护关城平安、美丽。

上一篇:市财政局深入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入户调研走访
下一篇:省人大调研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