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admin 677 2022-07-18


关于区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公积金〔2009〕25号

浦东新区、闸北区、闵行区、青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本市区县住房公积金机构体制调整已顺利结束,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的人员、设备等方面已基本调整到位。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民、利民、惠民的特性,发挥好区县管理部的窗口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需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8日起,在本市四个区县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试点工作,面向社会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为了积极而又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确定试点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为以下四家:  管理部名称         地址                      电话  浦东新区      乳山路235弄38号              58302525  闸北区        共和新路958号(暂)            56634573  闵行区        水清路303号                  64146773  青浦区        青浦镇章浜路12号              59857004  二、 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有两种受理途径: 一是借款申请人前往区县管理部柜面提出申请,柜面当场受理;二是借款申请人网上申请并预受理,区县管理部就近落地办理贷款正式受理,两种受理途径都采用市中心网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作统一处理。两种受理途径均按照借款人到区县管理部一次即可完成签约手续,尽最大可能方便借款人。  三、 各相关单位在试点过程中的职能和分工分别为,区县管理部完成从贷款受理、复核、审批环节的操作;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受托承担贷款担保及贷后风险管理业务,担保主体不变;相关银行受托承担放款、回收等金融配套业务;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托承担系统维护及提供代办服务支持。以上涉及单位应做好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区县管理部试点工作的正常运作。  四、 试点区县管理部目前主要受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今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市民需求,逐步开展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如有市民在试点期间到区县管理部提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从方便市民出发,各试点区县管理部应热情接待,并由承大公司代为办理。为了体现新操作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主体地位,市中心研究并确定了新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放款通知书》(具体详见附件一),请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做好放款业务的衔接工作。  五、 根据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贷款业务流程需实行专人专职三级审批制度,因此,区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应设置受理、复审、审批三个岗位,复审以后,贷款信息由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进行机审核对,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市中心为此专门研究拟定了《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个人贷款业务岗位职责(试行)》(具体详见附件二),请试点区县管理部严格按此执行,以确保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六、 考虑到区县管理部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了体现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要求,市中心正在研究开发区县管理部业务信息监管系统,今后将对区县管理部实施信息集中并实现信息监管。  七、 根据市中心领导的要求,试点首日,市中心贷款管理处、技术开发处、信息管理处、网站办公室及承大公司将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到四个试点区县管理部实地查看和给予必要的指导或帮助(具体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三)。  八、 试点区县管理部在试点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反馈市中心有关处室,市中心将结合试点区县管理部个贷业务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在今年内逐步推开区县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二OO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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