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审计的公告

admin 813 2022-07-22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委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名单附后)对本市部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关单位应予配合。

附件:《受托会计事务所名单》

序号事务所名称1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4上海天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上海新正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9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0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2上海东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4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6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7上海建信八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8上海方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9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2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3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4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5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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