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今年人社工作任务(年度考核文件(广东省人社局和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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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201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受理窗口辅助文员2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青浦区、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除外)。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辅助文员23名。其中部分远郊区管理部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录10名辅助文员,具体为浦东新区管理部5名、宝山区管理部2名、闵行区管理部1名、松江区管理部1名、嘉定区管理部1名。其余13名辅助文员工作地点为市中心各区管理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平均月收入约5000元。
四、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善于学习,有进取心和钻研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大学本科或者全日制大专学历;
6、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没有违法犯罪或者其他不良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26日之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发送电子邮件***:guyuan@shrc.com.cn。经择优筛选,开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32511372
监督电话:63843088-5123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附件: 《派遣制员工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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