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608 2022-07-27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7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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