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法泰食品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admin 506 2022-07-29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上海法泰食品有限公司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邮寄到市公积金中心松江区管理部(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2层242~251号窗口,邮编:201620),随信提交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上一篇:关于上海炽辉实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下一篇:关于上海隽鑫机电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