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570 2022-08-02
经市政府批准,授予市公积金中心2011~2012年度(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中心连续六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1-2012年,市公积金中心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根本,注重突出“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内涵,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创新功能,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公众形象,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本市“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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