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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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关于格菱动力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28日裁定受理格菱动力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2月28日指定泰州市泰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泰州市泰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公告发布30日之内前到市公积金中心静安区管理部(地址:静安区汉中路120号2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泰州市泰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8日
特别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将相关材料邮寄***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详见正文),请随信提供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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