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拓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admin 597 2022-08-04


关于鑫拓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0月23日裁定受理鑫拓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鑫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1月15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鑫拓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徐汇区管理部(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上一篇:关于上海争徽实业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下一篇:关于上海殷昌贸易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