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

admin 634 2022-08-09


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处理机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理事由: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理文书名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行政处理文书文号:沪公积金责缴字(2022)112号行政处理决定作出日期:2022年7月7日处理结果:责令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救济途径: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可在收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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