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立“四统一分”机制

admin 732 2022-08-23


达州市建立“四统一分”机制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出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建立了“四统一分”机制,促进了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和分级负责工作。

一是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达州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即一类行业为1%、二类行业2%、三类行业5%;浮动费率由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保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因素浮动,上浮***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的120%,上浮第二档到150%;下浮***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的80%,下浮第二档到50%。三是统一待遇标准和经办流程。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遭遇事故伤害的,依法享有工伤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统一管理。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基金预算草案由市级经办机构编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一分是强化收支管理,工伤保险费收入分别存入本级基金收入户,每月末各县收入户余额由开户银行自动划转到市级基金收入户,再划转***基金财政专户,实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全市支出计划由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定,财政部门将支付的基金分别划拨到市、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确保工伤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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