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工伤认定的权力下放到旗县

admin 558 2022-08-27


内蒙古将工伤认定的权力下放到旗县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工伤认定管理层级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下放工伤认定管理层级,将原由盟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旗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伤认定权力,下放到旗县级人社部门。

从工伤认定工作的实际看,过去由盟市社保部门对发生在旗县的工伤案件进行工伤认定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不能满足低成本维护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现劳动争议时,由于行政复议的层级高,劳动者维权成本上升,使得劳动者望而却步,被迫放弃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需要深入到旗县调查取证,工作量大,案件积压、不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处理意见。工伤认定权力的下放,将使责任和权力相统一,使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准确。

这次工伤认定权力的改革,是自治区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改革要求,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内蒙古人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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