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即日起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admin 449 2022-09-13


本市即日起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本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从1月10日***2月28日,在一个半月时间里,针对本市“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    活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托社区就业援助员等,集中排摸本市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其他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制定一套援助计划、落实一份援助责任、提供一个就业岗位、落实一项社会保障”等积极举措,大力开发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公共服务类千人、百人就业项目和就业容量大的就业基地,以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并获得相关补贴政策的扶持,确保在春节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少一人实现就业,让困难对象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悉,这是本市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在元旦春节期间针对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这已成为每年劳动保障部门春节帮困送温暖的一个“品牌”项目。    对就业困难对象而言,一个稳定的就业岗位是其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领导下,本市自1997年以来,通过采取积极就业的帮困措施,以政府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本市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就业托底长效机制。在困难对象动态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对象认定、就业承诺、岗位开发、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一整套人本化的就业援助服务;在公益性岗位开发方面,结合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和困难群体的实际,已形成了开发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万人就业项目、千人百人就业项目、就业援助基地等多条就业安置渠道。    截***2006年底,本市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了24万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托底。

相关链接:2007年就业援助月援助措施    1、制定一套援助计划。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一套个性化的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2、落实一份援助责任。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调动各方力量,重点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援助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建立援助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3、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大力开发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在援助月期间,都有机会参加相关岗位的招聘面试活动,为有就业意向的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机会,切实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4、落实一项社会保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市、区县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规定的补贴方法,对在援助月期间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落实相关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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