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69号(社会管理类241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439 2022-09-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69号(社会管理类241号)提案的答复

人社提字〔2019〕2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降低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负担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医保局、***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社保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

(一)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16%。通过政策引导,目前所有高于16%的省份均明确将单位缴费比例降***16%。本次降低单位社保缴费比例,不设条件,也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较为明显。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根据《方案》,缴费基数政策进行调整:一是明确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与原政策规定的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相比,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如其所在企业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单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上述社保降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关于针对人力密集型企业制定更具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的税收政策

(一)减轻企业增值税税负。营改增后,按照现行试点政策规定,知识产权公司一般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等服务,按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税目征收增值税。考虑到这类智力密集型服务企业主要以人力资本为主,可抵扣进项少,因此在税制设计时对其适用6%的最低档税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简易计税。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企业,外购的设备、水电、办公用品等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随着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购进和租入不动产、购进建筑装饰服务等,也可按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企业税负水平进一步下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部署,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税部门联合发文,通过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是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将不动产分2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二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按进项税的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智力密集型行业可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特别是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后,对这类以人力成本为主的服务业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法多措并举,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等,使广大纳税人的税负普遍降低,尤其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降幅较大,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由于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而无需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人力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都可以享受到这次改革的减税“红利”。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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