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2017年2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admin 714 2022-09-18


2014年二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2017年2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平稳。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37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8%,与一季度持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取得新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帮扶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新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大学生创业***计划。开展了2014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全国共组织20多万家民营企业参加活动,有97万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高校毕业生56万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集中力量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网络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持续的就业服务,帮助和引导更多毕业生就业创业。二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形势变化研究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三是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研究开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健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服务实效。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1)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6月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2435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32732万人,居民养老保险49703万人)、58478万人、16595万人、20119万人、1658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17096亿元,同比增长13.5% ;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14797亿元,同比增长17.6% 。(2)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各地积极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做好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调整工作。已有上海、四川、云南等13省市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3)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平均增幅10%。23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14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同时适当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解释,明确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5)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确定了50个试点单位。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稳步增长,截***6月底,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已达到6亿。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加快《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做好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保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落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意见和衔接经办规程,确保衔接平稳运行。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为重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推进事业单位、高风险企业(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小微企业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增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激励机制。四是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分析判断,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发行和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立持卡人员基础数据库。继续开展“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推广网上经办等新业务模式,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了2014 年“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人才项目,共遴选602个项目或个人,资助4304万元。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第12届高技能人才表彰和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继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地方自行设置的18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一批职业资格项目。启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统筹做好政府人才综合协调工作。研究起草***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适时启动改革试点。开展首批***专家服务基地遴选工作,做好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相关工作。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力度,组织评审、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是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第12届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全面实施“春潮行动”,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启动新型学徒制试点。出台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研究编制职业分类大典。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推动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范***标准,研究起草聘用合同规定。进一步做好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督促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行业处分规定,完善竞聘上岗、考核规定。完善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治理活动。修改完善公开招聘回避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指导意见。

五、劳动关系协调

工作进展情况:(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贯彻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依法规范劳务派遣。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地方依法规范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已有1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2%。(2)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地方仲裁院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仲裁员培训工作。(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积极推进。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7.6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7.8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146.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工资等待遇192.3亿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7.2亿元。推进省级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已达到75%。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加大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指导力度,重点指导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科学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努力实现平稳过渡。出台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稳慎把握调整幅度和节奏。健全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快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加强仲裁效能建设,2014年底前实现全国地市级建院率90%,县级建院率80%的目标。研究制定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三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扩大日常巡查、书面审查范围, 推动省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扩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面,加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制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办法,研究制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推进了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明了工作纪律,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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