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77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35 2022-09-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7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大学生就业工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这其中也一直把帮扶贫困大学生就业作为重点。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5月份又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提出了新的措施和要求。教育部指导各地各高校对家庭困难、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建立台账,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重点指导。人社部、教育部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把困难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服务体系,优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千方百计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一、关于做好就业指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是理性择业的前提。教育部、人社部积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宣传引导,每年都组织政策集中宣传、校园宣讲、新闻发布、专家访谈等活动,解读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分析就业形势,帮助毕业生熟悉政策形势、理性求职。教育部指导高校把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针对家庭贫困等各类毕业生需求,开展个性化指导服务。同时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先进典型报告会、座谈交流会、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方式,引导困难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鼓励他们把职业选择与***发展结合起来,投身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高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贫困大学生增强信心,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二、关于加大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技能培训是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针对困难毕业生的心理和求职特点,进行“一对一”职业素质提升和就业指导帮扶,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能力提升专项措施,如吉林省出台《提高高校“双困学生”就业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先后投入3400多万元为2万名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培训,帮助他们增强职业认知,掌握求职技巧,提高综合素质。人社部建立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优先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组织有职业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供培训补贴支持。同时,支持企业对招用的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毕业生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能力提升作为促进贫困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手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关于完善社保体系,改善就业环境

民营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毕业生也可获得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民营企业吸纳贫困大学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政策。

在社会保障方面,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保待遇,企业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社保待遇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主要与不同统筹地区的筹资标准、筹资水平和个人缴费情况相关,并不因企业所有制性质而不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保制度的完善,包括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将得到稳步提高。

在规范民营企业用工方面,人社部指导各地通过完善劳动标准、严格监督执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等权益,同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一线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都有利于改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环境。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使贫困大学生到企业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增强就业稳定性。

四、关于多方创造实习见习机会和就业机会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下基层,今年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贫困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相应支持。如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享受津贴补贴倾斜政策。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还实施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引导毕业生下基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基层就业政策落实,健全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更多贫困大学生服务基层发展,实现成长成才。

实习见习是增强毕业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教育部把实践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推进“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建设了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人社部把就业见习作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认定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见习基地,还评选了近2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每年组织30万人参加见习,其中就包括不少贫困生。***还对毕业生见习给予补贴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留用见习生,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今年又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的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实习见习工作推进力度,使有需求的贫困大学生都能获得实践机会,并通过实践锻炼实现就业。

五、关于鼓励贫困大学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是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政策、资金、服务等各项措施,为贫困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针对创业初期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鼓励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还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今年又将补贴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与此同时加强创业服务,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建设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组织一批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成立创业导师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场地支持、创业培训、融资服务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为大学生等创业者搭建项目展示、互动交流、投资对接平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创业政策落实,完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优化创业环境,帮助大学生提升创业能力,助力更多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大学生成功创业。

六、关于吸引慈善机构和民间团体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就业

一直以来,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积极投身教育领域,关注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以各高校基金会(由高等院校发起成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代表的慈善组织,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贴,帮助农村贫困大学生度过生活难关、专注学业;通过举办兴趣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引导农村贫困大学生拓展视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就业指导、帮扶和培训,提升农村贫困大学生综合能力,帮助实现就业。其他慈善组织、社会组织也依托高校基金会、校友会等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资助活动。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加强对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他们更加关注农村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大学生解决就业困难。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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