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admin 519 2022-09-20


2015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工作进展情况:就业形势总体平稳。1-3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4万人,同比减少20万人;一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同比和环比均小幅下降。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第二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第四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联合宋庆龄基金会举办“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取得新进展,举办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全国共走访66.1万户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帮助32.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和1.5万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8万人实现就业。认定第三批***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出台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落实好将要出台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强化组织领导等五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将以贯彻新一轮政策为抓手,做好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二是推进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计划,做好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劳动力供需信息平台,提供及时便捷、覆盖全国的就业信息服务。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加强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扩面征缴总体形势稳定。截***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423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42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0020万人)、65273万人、16918万人、20467万人、17380万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0495亿元,同比增长15.1%;总支出为8558亿元,同比增长17.1%。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迈出新步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我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相关政策的实施办法,印发了经办规程,指导各地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已有30个省份出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三是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第11年调整,各地正在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已有一半以上地区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四是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截***3月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明确失业保险费率从3月1日起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促进了就业稳定。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截***3月底,社会保障卡发行达7.37亿张,并拓展应用项目。已有28个省份建成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有20个省份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8个省份启用医保监控系统。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达12.07万家,其中民办机构3.66万家,占30.3%;定点零售药店19.4万家。会同公安部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抓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完善个人账户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好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落实,继续推进失业预警试点。研究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适当降低费率,稳步开展工伤预防和康复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实施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同舟计划”。三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广网上经办,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社会保障卡发行年底达到8亿张。四是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探索建立基金安全巡查、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认真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基金安全水平。继续推进网络监管,指导各地普遍开展社会监督试点。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取得新进展。做好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将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范围。开展中国博士后制度30周年纪念活动,制定2015年中国博士后西部服务团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稳步实施,全年计划举办***高研班300期,计划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万余人。新疆特培和西藏特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4批专家服务团赴新疆、西藏开展服务活动。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推进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截***2014年底,全国享受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935万人次,全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总计82亿元;全国技工院校2818所,在校生339万人,毕业生就业率97.5%。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审议通过修订版***职业分类大典体系表,启动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配合制定关于加强***居留管理的意见。实施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引才项目。加快研究出台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项目建设。启动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课题研究,制定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企业新型学徒制指导意见。继续实施“春潮行动”和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做好减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推进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改革工作,开展职业资格清理督查。完成并颁布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推进职业技能开发立法。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探索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开展分类公开招聘考试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申诉办案规则以及处分规定的政策解释,配合研究出台行业处分规定,研究完善竞聘上岗规定和考核规定。二是全面规范聘用管理,出台聘用合同***标准,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完成全国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好分类公开招聘考试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

五、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指导各地贯彻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积极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湖南、海南、西藏、山东、深圳5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3%。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和调度。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二是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一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19.03万件,涉及劳动者27.5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6.8%、24.8 %。当期审结16.22万件,同比增长15.2 %。三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截***3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0.7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0.1万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15亿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7664件。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212.62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补偿金155.18亿元。继续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加强对中小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和规范。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指导地方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是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推进专业性调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创新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加快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易发、频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重点,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主要内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范围,推行网上书面审查。加大力度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三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稳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综合执法职能。研究制定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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