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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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7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成本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问题
社会保险缴费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合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对于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近年来,在经济持续面临下行压力情况下,企业要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呼声较为强烈。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要求,2015年***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五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由41%降为39.25%,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2016年,国务院进一步作出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决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费率降***20%;单位费率为20%,2015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降***19%,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受经济新常态以及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越来越大,目前的降低费率只能是临时性、阶段性的。从长远看,只有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精算平衡,综合实施全国统筹、延迟退休年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开展投资运营等措施,才能可持续地适度降低养老保险单位费率。
二、关于调整医疗、生育保险制度问题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题工作组进行研究。2016年1月,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在6月底前出台总体规划,各统筹地区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份实现全面整合,其余省份正在抓紧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打破不同所有制、不同职工身份之间的界限,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保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有利于增强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均衡不同单位之间的医疗费用负担,体现了***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目前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尚在推进中,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如果企业职工实行选择性参保,可能会导致部分中小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参保。加上有些职工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以及个人无病不参保、有病临时参保的道德风险的存在,不利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远平稳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职工个人权益保护,同时对其他参保人员也不公平。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要求,我部正在会同财政部、卫计委共同研究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思路。初步考虑是保留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法定待遇,在政策和管理上实行两项保险一体化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增强资金效能。下一步,我们将尽快研究明确工作思路,开展相关工作,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维护好女职工权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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