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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79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1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民生改善、经济升级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大压力。***对此高度重视,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力政策支持,创新服务举措,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关于开展专项招聘,加大就业力度
为应对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深挖岗位资源,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渠道。
一是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0号),明确提出扩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扩充基层教师、医生队伍规模。对教师、护士、兽医等9项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为毕业生提供便利入职服务。
二是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实施抗疫稳岗扩就业“国聘行动”,发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提供岗位近140万个。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第九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等,积极为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
三是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扶贫、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给予考研加分、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等优惠政策。今年针对疫情影响扩大招募规模,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2万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特岗教师计划招募10.5万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
四是增加科研助理岗位。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鼓励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是充分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培养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公共安全等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大政策落实,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二、关于线上线下结合,做好就业服务
针对疫情对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影响,各相关部门统筹线上线下服务,创新手段、拓展功能,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高效对接。
一是开展线上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积极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联通政府、高校、社会各方面招聘资源,推出医疗卫生、金融、旅游、餐饮等行业专场,创新直播带岗、企业云宣讲、视频面试等招聘方式,发布岗位需求超千万。
二是开展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等,开通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及时发布38个新职业并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推出培训课程、培训项目,助力毕业生以一技之长实现就业。
三是优化手续办理。教育部推出“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平台”,推动11个省份近900所高校开展网签工作,简化学历认证、协议签订等办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开设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邮寄材料、网上报到等便捷服务。
四是加强就业指导。教育部举办“就业指导+互联网”公益直播课,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合理定位求职预期,累计超过7600万人次观看;推出心理辅导直播课程,通过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平台,为有需求的湖北高校毕业生提供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出“职业指导云课堂”超千节,开设职业规划、求职方法、就业手续、创业辅导等系列课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服务机制,实施不间断招聘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丰富服务内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三、关于提供短期补贴,支持创业就业
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保障,***出台一系列资金补贴政策,支持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一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今年,针对疫情影响,将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职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今年对受疫情影响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四是创业担保贷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明确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优质创业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下调贷款利率上限,给予展期贷款贴息支持。截***2020年二季度末,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余额58.2亿元,同比增长38.2%。
近三年来,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年均增幅7.1%,2020年达到547亿元,支持各地用于落实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内的各项补贴政策。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指导各地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资金超过1000亿元,统筹用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资金保障,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简化补贴申请凭证,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效力,让政策惠及更多高校毕业生。
四、关于稳企业保就业,奖励贡献企业
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今年以来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稳岗扩岗、降本减负、鼓励吸纳,稳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
一是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提出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免征最多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减半征收最多3个月,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社保费。6月份又明确将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执行到年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6月底。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大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倾斜,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普惠金融在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10%以上。创新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获得政策支持的企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产业链协调运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帮扶力度。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今年1年期LPR和5年期LPR两次下降,分别降低30个基点和15个基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要求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设立3000亿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资金支持;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支持经济恢复发展。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系列阶段性、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如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等。
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招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以工代训等,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优化政策办理手续,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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