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75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61 2022-09-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75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9〕75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建设

为适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信息化发展需要,推进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的便捷化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建设了部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以下简称转移系统),支持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业务模式的开展,实现转移信息线上处理和交换。各级社保机构按要求陆续接入部转移系统,并通过系统办理转移业务。截***目前,除西藏自治区正在进行转移系统联调测试外,其余省份已全部接入部转移系统,通过系统办理转移业务的省份逐步增多。2018年通过部转移系统发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78万笔,转出方回复信息表45万笔,回复率约为60%,通过转移系统办理转移业务的比例持续提升。

对于您提出的“加快搭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平台”的建议,按照建设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的工作方案,我们正在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转移业务线上经办。督导各地全面接入部转移系统,形成覆盖全部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各养老保险险种的线上转移经办网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全部通过部转移系统传递联系函和信息表,不再邮寄纸质表单,缩短业务办理周期。二是建立健全转移平台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转移基金定期清算机制,不再单笔划转转移基金。建立基于转移平台的业务超期督办和争议处理机制,为争议问题提供解决渠道,提高转移接续经办效率。启用电子签章,保证线上信息传递和资金划转的法律效力。三是提升转移业务网上服务水平。待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后,支持转移业务办理进度和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网上查询,并逐步实现支持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和手机APP提出转移业务申请。通过上述工作,提升转移接续服务的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确保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顺畅转移和衔接。

二、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随着共享经济、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呈现劳动关系虚拟化,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时间碎片化等特点,成为就业领域的一个重要的新增长点。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稳定的劳动关系,无法参照现行保险制度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积极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和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既是促进就业发展壮大新动能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保险义不容辞的责任。

失业保险方面,从三方面着手推进工作。一是委托科研单位开展将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制度体系的课题研究,形成课题报告并提出了初步政策建议。二是召开专家座谈会,专题研究论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可行性。三是加强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失业保险“网上办”,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探索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方式。

职业伤害保障方面,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相关企业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政策框架。下一步,人社部将尽快启动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在政策制定、制度设计、实现路径等方面创新保障方式方法,选取部分工作基础好、基金结余多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试点。一是推进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将网约车司机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纳入保障。

三、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

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推进异地贷款业务。2015年9月,住建部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操作流程,推动政策落实。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各地陆续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截***2018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70万笔,共计2182亿元;各地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57万笔,共计162亿元。

对于您提出的“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议,目前,住建部正在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信息共享工作的部署,抓紧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平台预计将于今年6月底实现与税务总局的数据交换,并向缴存职工提供全国统一的数据查询服务。建成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可实现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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