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50号(社会管理类265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554 2022-09-2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50号(社会管理类265号)提案的答复

人社提字〔2020〕81号

您提出的关于为毕业生设立社区和基层公益岗位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鼓励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到农村、下基层,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支持他们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有效举措。***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其纳入人才发展规划,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问题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筹解决;村民委员会成员报酬由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属于托底安置措施,主要用于解决大龄失业、残疾、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更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长、服务基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举措。今年针对疫情影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多渠道开发社区基层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一是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吸纳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发就业岗位,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对人员缺口,可通过招用高校毕业生加以补充。今年以来,天津、上海、福建、内蒙古等多地专门启动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有的提供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有的安排一定服务期,期满给予公务员考试专岗招录、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等政策支持。

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同时,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防灾减灾等领域,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带动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

三是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扶贫、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给予考研加分、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等优惠政策。今年针对疫情影响扩大招募规模,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2万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特岗教师计划招募10.5万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

四是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托底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发展。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每年从基层遴选一批***毕业生,建立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纳入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基层和实践导向,加大从***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相关政策激励和服务保障措施,更多采用市场化办法,加大城乡社区基层岗位开发力度,推动健全长效机制,引导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面向城乡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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