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74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71 2022-09-2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7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医保基金全国统筹和医保卡全国通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和工作进展

您的建议主要反映了流动人员和异地养老人员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对此问题高度重视。

2008年我部对异地就医结算进行了专项研究。在总结地方实践的基础上,2009年和2014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提出了“三步走”的工作计划:***步,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市内无异地;第二步,实现省内直接结算;第三步,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重点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问题。

目前“三步走”的***步、第二步基本完成。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了市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除西藏和甘肃外,全国30个省份(含新疆兵团)均建立了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7个省份基本实现省内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此外,部分地区通过区域间点对点协作等方式探索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如海南与25个省份的协作,贵州与重庆、新疆与陕西的省间协作,上海与15个城市建立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机制,广州与南昌、云南的协作等。

您所在的四川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较快。2014年10月全省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5年与重庆、新疆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正在推进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的直接结算,积极有效地缓解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周期长、垫支压力大的问题。

为进一步掌握全国异地就医的进展情况,2013年我部启动各省异地就医报表数据上报工作,为政策的制定完善提供依据。2015年全国异地就医人数1158万人,是2013年的1.5倍,异地就医人数占全部参保人数的1.7%。异地住院784万人次,是2013年的1.3倍,异地住院人次占全部参保人员住院人次的9.2%。异地就医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1.7万元,是全国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的1.6倍;异地就医居民次均住院费用1.3万元,是全国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的2倍。

二、异地就医结算的下一步工作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老年人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为落实总理的指示,我们将加紧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统一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与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对接,支持跨省异地就医信息传输,推进医保“一卡通”。二是***层面成立全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负责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归集、清算、补差拨付等工作,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三是建立就医地管理机制,参保地经办机构主要承担转出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方便周到服务,就医地经办机构则要将异地就医的外地参保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优化医疗资源分配、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等工作,促进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

关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条研究出台异地就医政策和第三条建立支付渠道、实现医保卡全国通用的建议,我们已经吸纳,正在抓紧制定异地就医相关文件,明确异地就医费用的支付渠道,切实解决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难的问题。我部从2014年开始启动了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工作,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目标,计划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卡一卡通。2016年3月底,全国持卡人数已达9.03亿人,普及率65.7%。第二条建立全国统筹的医疗保障报销体系的建议,我们正在研究解决办法。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6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在未实行全国统筹的情况下,我们将通过推进省级统筹和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探索建立异地就医周转金,统一全国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标准等措施,积极推进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达到方便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群众看病结算的目标。

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不断改进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这项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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