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34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691 2022-09-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34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中小微企业“引才难”矛盾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企业是就业岗位的主要创造者,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半数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毕业生就业主渠道。广大中小微企业要发展,实现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大量高校毕业生等高素质人才,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以大有作为。但客观上确实存在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管理水平有差距,对毕业生吸引力不强的情况,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中小微企业“引才难”并存的矛盾。围绕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方面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另一方面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发挥才干、成长发展。

一、关于构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的共享共赢机制

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都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考虑到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需求不同、对象不同,因此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样。对自主创业、新办企业,重点解决开办初期融资难、税负重的问题;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是降低用人成本,调动企业吸纳积极性。所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也可享受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使更多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发挥作用。

为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部、团中央、中国福利基金会等单位设立了面向大学生等群体的创业基金,一些地方和高校也有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专项资金或基金。同时,中央财政已计划出资150亿元,并通过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形成总规模为60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也属于基金的支持范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发展***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的要求,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将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以更好地支持大学生创业。

二、关于完善和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和服务政策

近年来,围绕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具体政策措施,2016年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要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30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的落户限制。目前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就业创业地落户。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毕业生在不同所有制单位就业,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近年来***又连续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陆续解决了人员跨城乡、跨地区、跨所有制单位流动的养老保险接续问题。三是做好职称评定工作。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政策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工作专业,应按拟新聘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四是进一步简化程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简化减免税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纳税人可自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出台《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要求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梳理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手续,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和督查落实。教育部编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手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在全国各高校网站刊发,人社部组织地方人社厅(局)长进校园宣讲,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还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中国公共招聘网”,为小微企业招聘和毕业生求职搭建了信息对接平台。此外,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政策落实督查工作,其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督查重点予以推动,各地也通过自查抓好落实。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解决到小微企业就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好促进毕业生就业。

三、关于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系统设计

加强创业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教育部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加快推进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加强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组织干部讲政策、专家学者讲形势、师生讲感受、企业家讲经验,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人社、教育等部门还组织开展了“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树立了一批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创业氛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动员社会各方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业。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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