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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次会议第3964号(社会管理类358号)提案的答复
人社提字〔2018〕61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做好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总体目标,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近年来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等文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今年国务院又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方面形成合力,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一、关于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政策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助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各有关部门不断细化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办法,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引导基层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放宽职称评定条件等支持。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三是提升就业能力。对参加培训见习的,提供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见习补贴。四是鼓励自主创业。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专门实施创业***行动,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资金和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扶持毕业生创业。各地大力推进政策服务落实,对创业毕业生给予税费减免,提供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还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有关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专项基金,降低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取消或停止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在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地继续丰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优化简化政策申请审批流程,更好释放政策红利。
二、关于加强就业信息服务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的重要手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手段,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服务。一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起部、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管理、六级服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为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二是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就业领域,推动各地利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提供在线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视频招聘、创业辅导等各项服务,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全国互联互通,建立中国公共招聘网并推出手机客户端,每天更新发布有效招聘岗位超过100万个;建设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职业能力测评服务,促进人岗匹配;加强新职业网建设,每年组织几十场全国性网络招聘活动,发布300余万条岗位信息,打造智慧就业平台。三是开展专项服务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不同求职阶段需求,每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搭建供需信息平台,促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高校毕业生信息服务共享平台,运用互联网手段拓展服务功能,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
三、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从根本上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必须深化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在这方面,教育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出台《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8号),从招生制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举措,推动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二是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就业状况,动态调整高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推动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警机制,使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坚持专业设置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急需,建立***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律的专业调整机制,着力提升学科专业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四是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高校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开展合作,加强协同育人、实践育人,注重按照社会需求塑造学生能力。五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出台《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并提供制度保障,着力完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适应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关于加强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素质
就业指导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一是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指导高校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科建设、课程设计,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推动各地统筹利用资源,建设了一批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开展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集中开展就业指导活动。组织专业化力量,通过“走进去”与“请出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为毕业生讲解就业政策和形势,组织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和企业园区,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和规划职业生涯,引导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主题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先进典型报告会、座谈交流会等教育和宣传活动,树立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主动投身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勇于创新创业。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和需求,丰富拓展多元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模式,不断增强毕业生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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