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热线电话受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六批)

admin 743 2022-09-30


市人力社保局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热线电话受理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六批)

序号

转办问题编号

反映问题

办理情况

1

20170724010038

市民1975年参加工作,1979年考上天津某大学,1979年***1983年四年大学,83年分配到某机关,1989年调到某市级机关,1992年调到某公司,1992***1995年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因申请工龄审定时,发现本人档案丢失,多次寻找无果,要求相关部门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并于7月28日电话告知本人,按照规定,办理工龄审定和退休确需提供本人原始档案。根据市民目前情况,向本人提出两条建议:一是继续向有关部门要求找寻本人原始档案;二是可以补建个人档案,到曾工作、学习单位,查找可以证明当年工作、学习的相关佐证材料,形成补建档案,存放到单位或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便办理退休。本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2

20170724050034

市民是糖尿病门特病人,按照现行规定,一个门特病人可以选定三家医院(三甲,二级,一级各一个)市民选的我市某三甲医院,每半个月去一次,一次拿半个月的药,医院规定,每个门特病人的药量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认定的,总的价格不超过600元,五种(含五种门特目录里的药)最近三个月以来,每次去取药都只有一两种药(拜糖平等糖尿病药都没有),是因为医药改革取消三甲医院15%进药差价,导致利润减少,就不进药或者少进药,但是指定的一级医院有时就有药,虽然不全,但总能碰上一两种(但是一级医院价格限定不能超过120元,药量是一周或者10天的,所以开不了多少)因为一级医院的药品涨价了所以还有货,导致市民得多次往返各种医院,才可能会取到药。不仅一中心天津好多的三甲医院都有该情况。结果医改不仅老百姓没有获益反而增加了好多不便(还有好多疗效好的进口药都改写成国产的替代药,并且挂号的时候都挂不上普通号必须得挂主任号,普通门诊还不能取进口药,只能挂了主任号才可以)。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对匿名患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时间向市***中心医院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市卫生计生委反馈,并建议研究相关解决措施。目前,市卫生计生委正会同市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草拟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相关通知,从落实机构责任、加强合理用药、开放药品配备限制,保障机构医保额度、强化综合监管等多个方面,拟出台一系列管理措施,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同时,针对匿名患者反映的糖尿病购药问题,建议其就近选择一家已经开展糖尿病按人头付费的医院,入组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入组后,医疗机构按规定确保入组患者的药品供应保障,并可享受健康宣教、健康咨询和饮食运动干预等服务,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3

20170724110028

军转干部没有按照安置政策落实,市民是副团职转业,根据中发2001年3号文件,2012年某号文件,应该安置到副处级,但是11年某区组织部安置市民到该区某局主任,不但没有平级安置,反而给市民降级安置,16年市民转到天津市某分局主任,市民应该享受的福利车辆补贴、通讯补贴都没有按照副处级的下发,市民反映不公待遇,望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市民2010年转业时为副团级转业干部,按照中发2001年3号文件,国转联2012年1号文件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安置为主任科员职务符合当时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市民反映的应享受副处级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问题,已转交相关区委组织部门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

20170724100021

市民为企业退休人员,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并轨,但2017年退休金涨幅不同,挂钩调整办法不一致,市民感到不满,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确认。经核实,市民反映的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挂钩调整的办法和涨幅不同。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在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办法相同。在挂钩调整方面,按照***要求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由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差异较大,为了激励企业参保人员长缴费,今年,延续以往的调整办法,继续与缴费年限相挂钩。同时,为了激励企业参保人员多缴费多得养老金,在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同时与养老金水平相挂钩。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相差不多,而且普遍比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长,与缴费年限挂钩激励作用不明显,因此,本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只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相关情况已告知市民,市民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5

20170724100027

1.市民父亲是原某厂现某集团离休干部。2016年3月31日于美国去世。2016年10月市民妹妹办理老人后事发现老人在过世后***2016年10月的退休工资还在发,并多出61780元。市民与其姐姐和妹妹协商后,决定退还多发的养老金,但在2016年10月23日签署三人的商议纪要时,市民的姐姐拒绝签字,并将退休养老金占为私有。市民反映相关部门不作为,希望尽快追回多发的61780元养老金。2.市民父亲于美国休斯敦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四点四十分去世,相当于北京时间2016年4月1日凌晨5点四十分。社保局对于其父亲死亡时间是按照北京时间确定还是按照美国时间确定产生异议,让市民开具死亡证明,但市民无法开具。市民感觉不合理,请相关部门协助调解。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核实,市民承认,其与妹妹一起于2016年10月21日、22日两天,到银行多家网点柜台,取走其父亲养老保险待遇存折中的全部金额,由市民本人签字确认领取。市民表示,其与妹妹取出父亲养老保险待遇存折中的全部金额后,其本人分文未留,全部金额均由妹妹取走(妹妹现居美国)。稽查人员到银行调取取款资料时,银行工作人员回复“不能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能提供给公检法机关”。对于死亡时间的确定,经向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中国公民享受的待遇应按中国时间确定并计算死亡时间,因此,市民父亲名下涉嫌被冒领的养老金为2016年5月***10月共计52680.60元。基于以上情况,市社保稽查中心先后于2017年5月27日与市民电话沟通、6月21日对市民进行约谈,并于2017年6月21日对市民下达《稽核整改意见书(津社稽意字(2017)第001号)》,责令其在6月26日***7月7日期间办理退还事宜,期间6月29日和7月12日多次电话督促。因其***今未予以退还,市社保稽查中心于2017年7月17日将该案件举报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现已立案。

6

20170724020013

市民反映退休工资政策不合理。1、退休工资组成部分的***项是以2014年10月工资基数计算的,但是现在已经为2017年;2、政策仍然以2014年10月份任职做计算;3、2014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并轨,以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人交了20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几万元,政策改革过之后不再提及市民认为不合理;4、按照企业年均条例,退休时以两种方式退还给个人,但是市民未收到退休工资。

7

20170724040024

市民2005年退休,退休工资870,工龄35年,65岁之后根据规定有40元补助,老年生活补助按照规定14年开始为70元,始终没有给市民,咨询过河北区人力社保局,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市民反映退休工资待遇问题,2005年市民退休,从天津市某公司退休(技术工种:钳工),工龄30年,之前来电,已经详细叙述相关待遇问题的反映。再次来电强调反映过的问题,反映工资待遇不合理。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市民认为我是2015年调整养老金时,对其本人的调整标准有误,少调整10元。经核实,市民2015年调整养老金无误。已向市民本人解释全市统一执行的调整标准、方法,本人对调整政策已经知晓。

8

20170724040034

市民为退休职工,于2017年6月份和7月份,分别在天津市***中心医院和天津市武警医院取用同一种药,两家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同,市民想了解哪家医院的报销比例正确。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市民在6月份去天津市***中心医院取用曲安西龙片,该药品当时的医院销售价格为41.7元,医保支付标准为21.8元,一中心医院按照55%报销比例,每盒医保支付11.99元。该药品医院销售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主要是由于***药品市场价格放开后,该药品价格上涨所致。为保障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险权益,我局在今年6月份,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序,经组织相关医药专家评议,确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41.7元。所以市民在2017年7月份去天津武警医院取药,武警医院按照55%比例报销,每盒医保支付22.94元。上述两家医院均不存在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问题。办理情况已告知本人。

9

20170724040037

市民反映,养老保险的重复缴纳问题。市民是天津市某公司的退休职工。1993年3月-5月市民因更换工作,更换工作前后的公司为市民重复缴纳了3个月的养老保险。市民去年5月退休,社保部门给市民审核市民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为31年零11个月,其中发现有3个月重复缴纳的情况,所以市民认为重复缴纳的月份应该纳入缴纳年限。市民认为社保政策不合理,养老保险的重复缴纳应该算入实际缴纳年限。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情况。经核实,市民1993年4月***6月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人社部关于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处理的文件,应对重复缴纳部分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另一个予以清理,重复缴纳部分养老金已清退市民。已向市民解释人社部相关政策,市民表示理解。

10

20170725020003

市民黄某爱人霍某是天津某公司职工,霍某、魏某、陈某、王某等人应该于2017年1月办理退休,但公司称没钱可以打白条,需要职工先行垫付,不出具任何协议,存在欺骗行为。黄某于2014年2月份起,陆续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果,后来黄某了解到。2017年3月份,不够60岁的员工被转接到街道管理,但黄某爱人等四人是2017年2月份办理退休,超过60岁,故还是应该在该公司办理退休,导致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情况。经调查,市民受雇某公司在河西区参保缴费,法定代表人房某。该单位信息中包括霍某、陈某、魏某、王某4人的参保缴费记录。 2014年3月***今,以上4人均为中断缴费状态。经了解,该单位与职工之间长期存在社保缴费纠纷,始终未能解决。基于以上情况,市社保稽查中心于2017年7月26日向某公司下达了《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津社保稽改字〔2017〕第2017002号),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8月8日前,为霍某等4人办理社会保险补缴费事宜。稽查中心将依法跟进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稽核整改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社保权益。

11

20170725040009

市民母亲病情为干燥综合症,门诊看病费用较高,总医院、***附属等医院看过病,医保门诊费用不够用,市民建议提高医保门诊费用的额度。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核实情况后,工作人员向市民解释了我市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为确保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能够公平、持续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并考虑到本市医保基金目前运行情况和可承受能力,现阶段还不具备提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条件。市民表示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基于市民反映情况,市人力社保部门已与市卫生计生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市卫生计生部门将放宽医联体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范围,市民可以通过转诊到医联体社区取药,可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20%。同时,市民可以选择与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报销比例将达到80%,比三级医院提高25个百分点,同时门诊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200元,以便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待遇。

12

20170725070012

市民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被另一家单位办理了就业登记和《就业失业证》。希望有关部门补办《就业失业证》并核实仲裁情况。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核实情况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已与相关区人力社保部门联系,协助市民补办《就业创业证》。同时,经与相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核实,未发现案件办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以上情况已告知市民,市民表示满意。

13

20170725110001

市民反映某区人社保局工作失误,退休问题2010年市民的单位在此帮市民进行退休办理,其他文件正常,但其中天津市城镇职工审定表的姓名、工龄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市民未签字确认,直***今天也没有办理退休成功,向社保局反映未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情况。经核实,市民1976年参加工作,2011年办理退休时因工龄审定表记载有误,拒绝签字,***今没有办理退休。曾到法院起诉,因不属于受理范围判决败诉。后到单位申请本人的工龄审核,一直到现在没有办理成功。对此,市人力社保部门向市民解释了相关政策,并责成区人力社保局通知单位提供档案,依据市民本人档案审定工龄并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已在办理。市民满意并表示感谢。

14

20170725010012

市民的劳动关系在河北区,但是户口所在地在河东,单位在河东,但是医保卡无法使用已经五个月了,市民称河北社保局将市民的劳动关系转移到河东。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联系并核实情况。经核实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已责成相关区人力社保局、社保分中心,将市民档案转移***个人缴费窗口,从个人缴费窗口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已在办理。办理情况已告知市民。

15

20170725010017

市民与市民爱人都是糖尿病患者,市民爱人每月去一次某医院取药花费1278元,在其他医院取药花费783元,并且需要每月在另外两家医院治疗取药。市民每月在某医院取药花费900余元,在其他医院取药花费506元。所以市民每月在医院花费3555元,并且需要终生吃药。由于医保政策超过一万元需全额垫付,转年6月份还给市民,导致市民在每年7月份之后全额付款,生活十分拮据。市民建议恢复当场刷医保卡政策,取消垫付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情况后,市人力社保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因市民为享受低保、特困救助、重度残疾人员,不符合糖尿病药品费超1万元继续刷卡结算条件。目前,已经联系市民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与市民沟通,市民自愿选择入组所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入组后,超过1万元糖尿病药品费用,可继续实行刷卡报销。同时,还可享受健康宣教、健康咨询和饮食运动干预等相关服务。办理情况已告知本人。

16

20170724070019

市民反映某单位拖欠其三个月的工资,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经调查核实,市民反映的问题,已经通过区劳动争议仲裁和区人民法院予以解决。办理情况已告知市民,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17

20170717040012

企业名称:某管理有限公司,市民爱人通过某区街道办事处推荐的企业,挂靠企业上的五险,当时交了4580一年的,一直持续到 2017年8月底,一共是三年的合同。在2017年6月27日忽然告知市民爱人不能办了,保险已经停了,要求市民爱人办退工,因为***政府不给补贴了,企业垫付不起了。一年的保险只交到5月底,出现断缴,致使市民爱人用不了医保,后期全额补缴,也只能8月份使用,市民爱人现在有疾病,需要每月去门特买药,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认为是公司的忽然断缴导致的。向区劳动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得到解决,希望补缴后能正常使用医保卡。而且此种情况很多市民都有,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市民拨打热线电话时医保卡不能刷卡使用,转天去医院已经能正常使用,目前没有其他问题。

18

20170722010030

市民和其爱人都是双下岗职工,孩子待学,市民在街道居委会咨询社保事宜时有人员称能给市民在企业中挂名缴纳社保,市民在街道人员的介绍下去往某公司办理了挂名业务交了4580元,市民在公司挂名,市民的爱人另外一家公司挂名,市民在这两个公司挂名希望能在其中上社保,但是这两个公司相继倒闭,无法再给市民缴纳社保。市民之前向热线反映过,7月22日某街道某科长让市民指认工作人员,市民害怕打击报复,市民被单位骗保后失业只希望有正规社保,不希望指认工作人员。

市人力社保局立即安排专人与市民进行了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已与市民居住地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正在为市民开展免费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市民寻找适合工作岗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社保待遇。办理情况已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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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22:45:21

期盼出台民营企业职工病退政策,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提前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以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留言内容:反映一个我遇到、很多职工都遇到的问题。国有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民营企业就业的职工,在山西省不能办理病退,人社部门的理由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条***款。此理由违背“法律高于法规,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违背《社会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违背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下岗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见》(晋发[1998]30号)第五条的承诺。其他省如贵州于1999年、浙江于2001年、上海、辽宁于2008年、河北、吉林于2009年、河南于2006年、山东于2013年……,早已对民营企业职工包括自谋职业者在病退政策方面一视同仁!
本人在国企交社保已经交了22年,单位改制后到私企交了10年。生病4年多了,恶性肿瘤。丧失劳动能力,期盼山西省政府和人社厅早点出台病退政策。

2024-05-19 22:46:40

期盼出台民营企业职工病退政策,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提前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以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留言内容:反映一个我遇到、很多职工都遇到的问题。国有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民营企业就业的职工,在山西省不能办理病退,人社部门的理由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条***款。此理由违背“法律高于法规,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违背《社会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违背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下岗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见》(晋发[1998]30号)第五条的承诺。其他省如贵州于1999年、浙江于2001年、上海、辽宁于2008年、河北、吉林于2009年、河南于2006年、山东于2013年……,早已对民营企业职工包括自谋职业者在病退政策方面一视同仁!
本人在国企交社保已经交了22年,单位改制后到私企交了10年。生病4年多了,恶性肿瘤。丧失劳动能力,期盼山西省政府和人社厅早点出台病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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