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扶贫工作要求促进城乡困难人员应保尽保(通过加强社会保障,贫困人口)

admin 535 2022-09-30


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扶贫工作要求促进城乡困难人员应保尽保(通过加强社会保障,贫困人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人社部工作要求,日前,我市发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快推动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一是对于2018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没有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人员,在2020年12月15日前,允许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通过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将可以享受财政代缴政策的困难人员年龄范围调整为16周岁到60周岁,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中的困难人员,均能享受到财政代缴政策。三是对年满60周岁没有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四是对于本人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通过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解读政策,解释清楚放弃权益的内容,经本人确认后,与其签订放弃意向书。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按照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政策宣传解读。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保经办服务,对困难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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