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醒我市逾期未认证人员尽快进行资格认证的公告

admin 775 2022-10-01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醒我市逾期未认证人员尽快进行资格认证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和我市的相关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经各种信息核实手段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待遇暂停手续。请《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附件1)范围人员,尽快通过我市各类线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渠道(附件2)完成认证,或到就近的社保分中心、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资格认证。上述人员2022年5月31日前仍未进行资格认证的,我中心将自2022年6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暂停人员完成资格认证的,我中心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2.天津市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线上渠道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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