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admin 627 2022-10-01


我市公布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2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

职工平均工资方面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方面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民政代管一***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政策详情可以拨打12333人力社保热线电话或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新浪、腾讯政务微博进行咨询,文件详情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hrss.tj.gov.cn进行查询。

上一篇: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解读
下一篇:我市出台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我市出台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意义)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