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家居本市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调查工作的公告

admin 532 2022-10-01


关于开展2017年家居本市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调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实施生存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要求,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 2017年 7月 1日起 对截*** 2016年 12月 31日 年满80周岁、家居本市的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情况调查工作。请相关退休人员务于 2017年 10月 31日前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就近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认证手续。如本人行动不便可委托家属代办,由代办人携带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养老、医疗机构等盖章确认的《天津市家居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调查表》(由市社保中心以挂号信形式寄送),到就近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对因外出探亲、旅游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证手续的,请及时与原工作单位联系,并由原工作单位向参保区社保分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证手续,同时未向参保区社保分中心书面说明情况的退休人员,我中心将通过原工作单位与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并核实情况。经工作单位联系核实情况后仍未办理认证的退休人员,我们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办理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养老金。

特此公告。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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