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出台政策助粤洪灾地区渡难关(广东省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admin 574 2022-06-26


为帮助洪涝灾害严重的地区救灾复产,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作用促进受灾地区救灾复产的紧急通知》,明确25项措施,帮助广东省受灾地区渡过难关。

这些措施包括积极促进灾区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积极帮助灾区企业稳岗复产、发挥社会保险作用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关怀关爱灾区异地务工人员、积极营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着力帮扶灾区技工院校学生就学就业6个方面。

《通知》提出,将因灾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落实就业援助相关政策,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因灾造成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少实现一人就业。珠三角地区与受灾地区结对帮扶,积极帮助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转岗转业。

《通知》说,允许受灾严重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因受灾严重影响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同时,组织复产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与四川、广西、湖南等省区开展劳务合作,与省内外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对接,积极解决企业复产用工需求。

《通知》要求,对基金支付压力大的受灾统筹地区,进一步加大省级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调剂支持力度,省级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向重灾区适当倾斜,保障灾区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入院标准、定点医院选择、报销范围等方面,放宽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保障受灾群众及时救治。简化手续、增设服务窗口,开辟社保待遇申领绿色通道。在抗洪救灾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伤亡的职工,依法及时认定为工伤并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要从及时落实社保待遇、给予减免费技能培训、积极做好返乡服务等方面入手,关怀关爱灾区异地务工人员。此外,积极引导受灾企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优先解决受灾倒闭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受灾企业劳动争议。同时,要着力帮扶灾区技工院校学生就学就业。优先安排入读技校,优先作为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象,优先推荐实习就业,着力解决生活费等实际困难。(粤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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