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关于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507 2022-10-04


市社保中心关于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中心: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待遇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2015年1月起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职工及进入托管中心享受伤残津贴的5-6级工伤职工,凡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自2015年4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成伤残津贴调整后,打印《天津市工伤职工最低工资调整审核名册》交用人单位核对确认,将《天津市工伤职工最低工资调整汇总表》上报市中心。

附件:1.天津市工伤职工最低工资调整审核名册

2.天津市工伤职工最低工资调整汇总表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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