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参保人员申办退休问题(无业人员档案存放)

admin 1097 2022-10-04


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参保人员申办退休问题(无业人员档案存放)

部分人员来电咨询:听说办理退休手续时人力社保部门需要审核档案,而部分劳动者已经离开用人单位多年,一直以来也没有关注过档案存放问题。现在知道需要档案才能办理退休,就找到原用人单位,可是单位已经更换过几届劳资干部,根本查不到人事档案存放在何处了。此种情况应当通过哪里申报退休?是否需要补建档案?

政策规定: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的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二)非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最后一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三)对于无档案的参保人员,在提出退休申请前,应先向退休申报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建立退休审批档案书面申请。退休档案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办理退休所需材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建立档案后,再为其申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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