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计划内的企业建立单一计划或加入集合计(过渡计划内的企业建立单一计划或加入集合计划的目的)

admin 551 2022-10-04


过渡计划内的企业建立单一计划或加入集合计(过渡计划内的企业建立单一计划或加入集合计划的目的)

原由社保经办机构、行业或企业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移交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过渡计划,应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过渡计划内的企业转为建立单一计划或加入集合计划,受托人为同一人的,由该受托人履行单一计划或集合计划的备案程序,协调有关管理人完成交接工作。受托人不是同一人的,企业应与过渡计划受托人协商一致,办理退出手续,再由新任受托人履行备案程序,过渡计划受托人协助完成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 日内,参照新建单一计划或新加入集合计划的程序办理。过渡计划的受托人必须根据单一计划确认函或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向过渡计划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过渡计划托管人按规定及时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转入单一计划或集合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过渡计划内的企业全部转移完毕后,过渡计划受托人应向备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撤销过渡计划及计划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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