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着力提高参保人员登记信息质量(市社保中心着力提高参保人员登记信息质量的通知)

admin 573 2022-10-06


市社保中心着力提高参保人员登记信息质量(市社保中心着力提高参保人员登记信息质量的通知)

今年4月以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入手,严格把关,加强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信息质量,防范风险,使经办能力和水平又跃上新台阶。 引入身份证阅读器,提高登记信息质量 今年4月起,在登记环节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该设备的启用既提高了参保人员信息准确度,避免因人为录入造成的错误,又降低了经办机构逐项录入的工作强度,同时也杜绝了使用假身份证,给经办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 引入公安户籍信息,提高网上申报质量 4月始,该中心实现网上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的实时比对,对无法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的人员,采取携身份证原件到柜台用身份证阅读器现场采集或通过个人信息预登记库的形式处理。提高了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率,确保网上申报更加安全、可靠、便捷。 建立预登记制度,拓展个人信息资源 建立个人信息预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用未办理暂住手续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前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社保预登记。办理参保人员预登记时,必须携带外地户籍人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全市任一经办机构业务网点,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办理个人信息采集。一经认证,即可办理参保缴费等相关的社保业务。 建立共享机制,提高基础信息质量 该中心与公安部门联网,建立社保信息与户籍登记信息共享机制,采集全市人口的户籍登记信息,与社保信息库中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比对。通过信息比对核实,对现有社保信息库中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充实完善,提高社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加强系统权限管理,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建立四级管理、三级审批的经办模式。即对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涉及到的58个项目按修改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4个级别,由分中心专岗人员进行相关的信息初审并录入系统,实行从分中心征缴科长、主管主任到市中心主管处室3个级别的审批制度。对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加入逐级审批的管理流程,专岗人员在进行信息修改操作后,需从程序中提请上级领导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修改内容方能正式生效。 加强基础信息监管,确保经办安全可控 该中心对登记信息录入、信息变更、修改审批等操作环节,实现系统留痕,逐项记录操作全过程;定期召开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分析协调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落实方案;区县经办机构对基础信息修改内容、相关凭证等,定期进行自查;对全市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按月对全市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管理情况、检查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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