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坚持“双维护、双促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dmin 601 2022-10-08


市人力社保局坚持“双维护、双促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今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坚持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双维护”、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双促进”,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以创建和谐企业为重要载体、增加职工收入为重要保障、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为重要前提、维护职工权益为重要支撑,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抓三方机制建立,促企业和谐。建立了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工会、国资、企联、工商联等多部门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议事,共享信息,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创和谐园区10个、和谐企业近5000家,覆盖职工126.5万人,有23家企业、2个园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单位。同时,全力巩固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努力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目前,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二是抓工资集体协商,促收入增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的要求,贯彻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与市总工会、市企联等多部门共同开展“要约行动”,召开启动会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会,开展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月”活动,深入10多个区县联合推动,向协商谈判主体双方宣传政策,提供信息。针对“小微”企业无法独立协商的问题,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范围。截***目前,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13109户,涉及职工66.7万人,同比增加4039户、33.1万人。连续三年在全市开展“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为主体,成立35个工作组,每年对1500户职工工资水平低、增速慢的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柔性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增加收入。同时,确定336家重点联系单位,随时掌握劳动关系状况。 三是抓劳动争议化解,促源头预防。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处理矛盾冲突中的“防火墙”和“减震器”作用,本着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建立了“人力社保、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工会组织”四方联动大调解机制,全力预防劳动争议高发态势。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在全市街乡镇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企业内外联动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截***目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近两万家,调解劳动争议1.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3%。针对仲裁案件,注重案前调解、全程调解,做到案件“快调、快审、快结”。截***目前,全市仲裁机构审结争议案件6848起,时效内结案率达94.9%,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9%,为7714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 四是抓职工权益维护,促社会稳定。建立以教育引导为主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预防违法、化解矛盾;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1.4万户,补发劳动者工资1.89亿元,补签劳动合同3.79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584万元,全力维护职工权益;针对企业存在的不熟悉劳动用工政策而出现过失违法现象,对1378家企业开展了普法宣传,督促企业守法经营。此外,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守法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全市7万余家企业按信用等级实行网上管理,针对评价等级做好分级监控、重点监控,形成独具天津特色的监督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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