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转移流程(退休转移手续)

admin 2396 2022-10-10


离退休人员转移流程(退休转移手续)

【什么是离退休人员转移】

离退休人员转移是指离退休人员原所属单位因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注销、迁址、改制、退出市场分流安置、整建制转移等情况,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进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变更。

【所需材料】

1. 《天津市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审核表》

2. 根据参保单位变更原因提供相应材料:

(1) 合并、分立:参保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准予分立或合并的批复文件;

(2) 破产、注销:人民法院下达的裁定破产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事业单位编制主管部门核准的取消单位编制的批复文件;

(3) 迁址:原工商营业执照及迁址后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 改制:政府批准单位整体改制的文件或批复;

(5) 退出市场分流安置:国资委、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同意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的批复文件;

(6) 整建制转移:转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文件。

3. 其他可认定转移资格的材料。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 办理转移人员的人数、人员类别与参保单位申报的人数、人员类别一致。办理转移的单位、人员应属同一上级主管单位。

2. 未办结转移业务,不能办理人员变动、待遇变动等业务。

3. 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月21日***次月6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提前)。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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