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admin 452 2022-10-10


关于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国寿养老险函[2009]41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090050。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天津市宝坻供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下一篇:人社部领导介绍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等相关情况(人社局促进就业)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